常州市泓远招标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

住建招标小课堂丨教你一“招”——工程招投标疑难解答(下篇)

2026年02月10日 22:36
 

招投标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工程造价合理、推动企业提升竞争力、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关键手段,也是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意义重大。

针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常见疑难问题,现集中梳理如下,供相关从业者参考。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与中标公告有何区别?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中标结果公示的性质为告知性公示,即向社会公布中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公示与中标结果公示均是通过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与透明。但两者存在两点区别:一是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的时间点不同,前者是在最终结果确定前,后者是最终结果确定后;二是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提出异议,中标结果公示后则不能提出异议。

二、16号令中的“国有企业”是否包括国有控股企业?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第二条中第二项中规定的“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包括国有控股企业。

三、如何理解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中“第(二)项中‘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

《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第(二)项中“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参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理解执行,即“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对于项目中国有资金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有关项目建设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属于“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四、七部委〔2013〕30号令第八条(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设计图纸”指什么设计深度的图纸?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对“设计图纸”的设计深度未作具体规定,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所属行业的有关规定以及项目实际需要,采用初步设计图纸或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招标。

五、如何理解《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合同估算价”。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合同估算价”是指采购人根据初步设计概算、有关计价规定和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合理估算的项目合同金额。没有计价规定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根据初步设计概算的工程量,参照当前市场价格水平,对项目合同金额进行合理估算。

来源:相城住建